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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群英
  因酒後與女友發生爭執,便故意損毀公私財物,隨意毆打他人,最終,既沒留住女友,緩刑又被撤銷。經河南省禹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劉闖有期徒刑一年,與其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處刑一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2012年12月31日,劉闖因犯開設賭場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2013年10月17日晚,劉闖酒後來到禹州市某賓館找其女友,並與女友發生爭執,氣憤之下將賓館三樓301房間的門踢壞。當劉闖離開賓館行至賓館大門口時,賓館員工李某、孫某、王某三人要求其賠償毀壞的財物後再走,劉闖拒不賠償,為此發生爭吵,劉闖將李某三人毆打致傷。
  今年1月,劉闖的親屬與三位被害人達成了和解協議,並賠償了賓館及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4萬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朱群英)  (原標題:酒後酒店撒野 撤銷緩刑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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